更新时间:2021.12.11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
申请人如果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当然会影响执行,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申请撤销仲裁,法院应当中止裁决的执行。仲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解决纠纷有着高效率,节约资源等有优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仲裁相关条款,但生效是有条件的,如果双方在合
撤销仲裁委的仲裁条件如下: 1、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委无权仲裁、仲裁违法、证据伪造或隐瞒等问题; 2、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的申请和具体原因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法院撤销仲裁后,当事人再次达成仲裁协议,可以再次申请仲裁。如果没有,也可以起诉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交证据证明裁决没有仲裁协议,或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等提出撤销申请的原因。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申诉书需向仲裁委提交正本一份,并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
不是,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个三方组织。人社局是参与其中。劳动仲裁委的主任是主管人社系统的副县长,副主任是人社局局长、工会主席、工商联主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常设人社局仲裁管理股,由该股股长兼任仲裁委办公室主任。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作用: 1、依据法律规定和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申请,以第三者的身份就争议事实与责任居中进行调解或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三方代表人数相等,但委员人数必须为单数。经仲裁委员会协商并一致同意,可以约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列席仲裁会。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由同级劳动行政机关代表担任。劳动行政机关的劳动争议处理机
不能。因为裁决书不公开,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查阅、复印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书。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保存期满后的案卷,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
劳动争议仲裁是能被申请撤销的,但要符合下列条件: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或者仲裁员在办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