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受贿罪的认定: 1、受贿罪的主体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3、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4、客观方面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现金,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现金,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满足以下要件,可以认定为受贿罪: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2、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
受贿罪中的及时退还,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没有受贿的故意,客观上表现为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不存在犯罪故意。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符合下列标准认定未遂: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区分受贿罪未遂与预备的根本标志。 (2)犯罪未得逞,这是受贿罪未遂与既遂相区别的根本标志。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受贿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区分受贿罪未遂与中止的根本标志。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对于这种案件受贿金额的计算,应当以行贿人购买物品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受贿人已付的现金额来计算。
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
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一、及时退还“及时退还”,行为入主观上没有受贿的故意,客观上表现为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不存在犯罪故意,故不构成犯罪。除《意见》列举的两种退还情形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形,即行为人虽未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但在收受财物后至案发前的期间内主动退还或者
一、单位受贿罪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以单位名义实施的。 二、单位受贿罪中的收受的他人财物,要归单位整体所有,即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为单位带来了非法利益。 司法实践中,单位的意志是由主要领导决定形成的,只要该领导者决定后实施的受贿行为是以单位名义
受贿罪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
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贪污罪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受贿罪应该通过如下要件进行认定: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犯罪主体是国家
受贿罪的认定方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