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撤销仲裁裁决之后,当事人无法依据原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原仲裁协议效力无效。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当事人之间的未决争议,或者通过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去法院起诉确认协议效力,也可以仲裁时首次开庭前向仲裁庭提出效力异议。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当事人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调解和仲裁的,经签收的调解书或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
仲裁协议的定义是:双方向仲裁机构未来可能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机构解决的书面协议。当事人同意将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共同意图。如果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都不能向法院起诉。仲裁协议必须书面形式。书面形式不仅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还包括双方
仲裁协议撤销的方式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撤销仲裁的法定情形分别有: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法定其他情形。
撤销仲裁裁决之后,当事人无法依据原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原仲裁协议效力无效。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当事人之间的未决争议,或者通过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 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必
仲裁协议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需要具体分析。 某些仲裁条款可能约定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仲裁机构,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下: (1)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约定的特定法律关系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就该争议的起诉权受到限制,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不得单方撤销协议而向法院起诉; (2)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管
仲裁协议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表现为:约束双方当事人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权,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 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受到他们所签订的仲裁协议的约束。 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只能通过向仲裁协议中所确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