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1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1、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家属可以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探视。 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 2、刑事拘留的,近亲属在其拘留期间不可以探视,但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代理
1、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家属可以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探视。 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 2、刑事拘留的,近亲属在其拘留期间不可以探视,但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代理
不可以。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判刑处罚之前对于犯罪嫌疑人适用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累犯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应满足以下条件: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
监视居住不是判刑,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刑事处罚。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十四天,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能去探视,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去会见。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
一般情况下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果很想知道犯罪嫌疑人最近的情况,可以委托其律师提供相关的法律帮助,只有律师才可以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以及询问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的相关情况。犯罪嫌疑人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律师可以会见。会见嫌疑人的,向执行公安机关申请,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律师可以会见。会见嫌疑人的,向执行公安机关申请,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监视居住到期后不可以延期。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到期以后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