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鉴定部门是医学会。具体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
从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分为以下四种: (一)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或者县级市地方医学会。 以上两种医学会负责组织本地区内医疗事故争议的首次技术鉴定。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负责本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鉴定部门是医学会。具体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好处: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好处: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应当到医学会办理。法律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调査研究、收取物证、査阅书证、听取证人证言、听取当事人、受害人或其家属陈述分析原因,然后依据法定标准,判定事件性质,做出是否属医疗事故及何类、何级、何等事故的科学鉴定结论的过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行政鉴定的性质。因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除了可以处理医疗事故赔偿外,还可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
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调査研究、收取物证、査阅书证、听取证人证言、听取当事人、受害人或其家属陈述分析原因,然后依据法定标准,判定事件性质,做出是否属医疗事故及何类、何级、何等事故的科学鉴定结论的过程。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包括下列内容: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的程序为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提问,当事人如实回答;双方当事人退场;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等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