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行政处罚终止的情形有: 1、行为人没有实施违法事实的; 2、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不再追诉的; 3、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4、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若作出具体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的强制执行权力,则行政处理决定书由其依法强制执行;如果该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力的,则该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含有: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的情形主要有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含以下这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要载明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一般包括: 1、首部,标题、编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基本情况); 2、正文:包括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决定等内容; 3、尾部:主要是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同时表述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可以由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当场行政处罚的决定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的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执法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等。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是被处罚人的姓名、地址等基本身份信息;违法的事实;行政机关依法收集到的证据;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和依据;以及履行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救济的途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