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
重审适用简易程序。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以一审是简易程序的,重审可用简易程序。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二审不适用简易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均不适用简易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指在基层法院审理案件并且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独立的第一审诉的一种程序。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2.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 3.被
1、起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条件是: 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这里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设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为便于审理案件而临时性派出的法庭。 2、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符合管辖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需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第二、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对犯罪行为承认的,并且对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上所指控的内容没有异议的。第三、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对于适用程序上的事项没
刑事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 1、刑事案件犯罪事实仍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的; 2、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下列期间不计入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公告、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中止诉讼、中止审理或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
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时间,一般是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左右。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