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借款合同没有签是没有履行地的。若是签订合同后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租赁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有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
确定居间合同履行地如下: 1、一般情况下,以居间合同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予以确认; 2、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的,可以补充协议; 3、当事人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居间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的,依据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确定的,一般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在当事人双方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应当以贷方履约地、借款人所在地确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
口头合同实际履行的确定: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购销合同的履行地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进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
居间合同履行地:在实际履行中有明确指向的居间标的,以该标的履行地或所在地(即居间结果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居间合同标的指向的结果地不明确时,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即居间人住所地作为居间合同履行地。
认定借款合同履行地的方式: 1、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和履行地的,按照合同约定认定。 2、如果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履行地签订补充协议,认定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 3、如果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
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在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是各有不同的,不一样的合同具体的履行地点也是不一样的,如何能更好的确定合同的履行地更需要相关的法律的规范
服务合同的履行地通过以下规则确定: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是不动产所在地,如果是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