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有: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等。
不可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如下: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提起行政诉讼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存在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需符合的条件:原告是行政相对人或者是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求和事实根据;以及原告起诉的法院有管辖权。
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要提起行政诉讼,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 二、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 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
提起行政诉讼的要求是: 1、原告是因为具体行政行为所遭受权益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存在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个人能提起行政诉讼。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该事由未将行政复议程序前置,则当事人是能够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的,则当事人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对行政规章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提起的诉讼。
行政诉讼的基本类型有以下几种: A、撤销之诉; B、确认之诉; C、变更之诉; D、给付之诉。撤销诉讼可以再分为原行政行为撤销之诉和行政复议行为撤销之诉政给付之诉可以分为课予义务之诉与一般给付之诉,其中课予义务之诉又包括纯粹行政不作为之诉和
一、哪一行为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 (一)国家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 (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六)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