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股东知情权包括: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依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侵犯公司利益的,股东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可以向股东提出赔偿的请求,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负有职权的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公司的权益。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如下: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如下: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限期内不能消除的; 2、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财务状况,或者虚假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经核实后果严重的; 3、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 4、公司近三年连
有限公司具有人和性,所以《公司法》就对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做了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还需要看这个公司章程是否有特殊性约定;但是如果这个公司是股份有
维护小股东的权益的方法如下: 1、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 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
股东权益合计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未分配利润。其中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未分配利润指公司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
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 1、召集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5、制定公司利润分配计划和赔偿计划;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
股东的权利具体: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股东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