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1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的; (二)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其他污染物的。不符合卫生标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立案标准: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立案标准是: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
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处罚如下: 1、销售不符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给予严重的处罚,不符合标准的情况有: (1)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且罚款;
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销售销售伪劣产品的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条件: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认定为: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或者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销售劣质产品的立案标准: 1、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的标准是,如果销售金额高于五万元、未销售的货值金额高于十五万元、或者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高于十五万元的,应当予以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其销售金额定其刑事责任: 1、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