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4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为: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高于五万元的;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高于十五万元的;或者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高于十五万元的。
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是: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虽然尚未销售,但是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1、生产伪劣产品,销售伪劣产品的销售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2、生产了伪劣产品,但还没有进行销售,伪劣产品的产值高达十五万元以上的; 3、生产伪劣产品后进行销售的金额虽然未满五万元,但是将销售额乘以三倍,与未销售的产品产值相加,已经达到十五万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行为人故意制造、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
追诉销售伪劣化肥罪的标准是: 1、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销售者明知是伪劣化肥或者以不合格的化肥冒充合格的化肥进行销售,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
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销售伪劣金额五万元
生产伪劣商品罪最高刑罚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一般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假冒伪劣商品罪的立案标准有: 1、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额超过5万元的; 2、假冒伪劣产品销售,价值超过15万元的; 3、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足5万元,但销售金额乘以3倍后,与未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总价值超过1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 1、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2、销售金额20万元以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不予以追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般是指销售者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