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过二个月,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一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是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流窜作案、偏远地区的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对于犯罪嫌疑人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还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因特殊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
一般情况下,犯罪者被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但如果是交通很不便利的偏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又或者是重大犯罪集团案件,以及涉及犯罪面广、取证较为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期限届满前尚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尤其
一般情况下,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不超过二个月。 但是如果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或者是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者是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等,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1.一般情况下的逮捕期限: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批捕犯罪嫌疑人后,一般由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侦查。《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侦查羁押证据不足是不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同时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法; 2、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
犯罪嫌疑人最长羁押期是一年半。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以延长一个月。法定案件,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侦查终结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的,可以延长二
犯罪嫌疑人一般可以羁押不超过两个月。根据《刑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