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根据规定民事抗诉案件审理程序标准如下: 民事抗诉的程序。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抗诉案件的程序包括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提请抗诉、抗诉、出庭。 1.受理。人民检察院受理民事抗诉案件的来源包括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
行政诉讼起诉的条件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起诉的事项需要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若是属于需要复议前置的案件,当事人申请诉讼之前必须申请复议。
对行政赔偿案件进行受理的程序: 1、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 2、审查; 3、承办部门应在一个月内对赔偿请求提出予以赔偿或不予赔偿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政策法规处审核; 4、行政赔偿的执行,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减刑和假释案件审理的程序为: 1、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假释建议书。 2、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3、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假释。
7天决定是否立案。《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3)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
刑事一审的庭审程序为: 1、对公诉案件的审查; 2、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3、法庭审判; 4、第一审程序的法律监督。 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一审的程序可以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审理的程序如下: 1.关于立案。案件应立新的案号。 2.关于送达。送达的文书可以不按初审案件程序中规定的文书种类送达。 3.关于审判组织。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4.关于诉讼代理人。当事人需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 5.关于质
刑事案件庭审程序是: 1、开庭。审判长应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等; 2、法庭调查。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控辩双方通过各自举证、发表意见来揭露案件真实情况的过程; 3、法庭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有、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
刑事案件一审程序是: 1、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 2、决定开庭审判; 3、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4、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5、开庭审理; 6、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7、宣告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案件二次开庭流程如下: 1、进行庭前准备; 2、开庭; 3、法庭调查阶段。一般包括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调查核实证言、鉴定意见、证据等; 5、法庭辩论; 6、判决。
一、关于立案发回重审的案件应立新的案号。 二、关于送达发回重审案件,在立案以后,送达的文书可以不按初审案件程序中规定的文书种类送达。 三、关于审判组织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四、关于诉讼代理人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