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符合下列条件订立的遗嘱才有效: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公民应该按如下方式找律师立遗嘱:一般可通过律师代书或见证的方式订立遗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法定遗嘱形式包括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自书遗嘱等。且订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
遗嘱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形下,找到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可做记录,但记录内容因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修改、更正。见证人也可不做记录,以见证人记忆的为准。由于口头遗嘱是因危急情形不能采用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下不得已采用
公证遗嘱的订立程序: (一)申请。立遗嘱人应当向住所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时,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材料; (二)审查。公证人审查遗嘱涉及的事项和财产。遗嘱公证由两名公证人共同办理; (
公民订立遗嘱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立遗嘱人应神志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
公民订立遗嘱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立遗嘱人应神志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
公民订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1、立遗嘱人要有清醒的头脑,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不受胁迫或欺骗;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当归遗嘱人所有。配偶遗产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
自书遗嘱的订立方法:遗嘱人必须亲笔写全文。遗嘱人应亲笔签名。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修正。遗嘱无效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遗嘱无效; 2、被胁迫和欺骗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
立遗嘱的公证方式: 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遗嘱公证申请,也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对于属于该公证处管辖,并符合相关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公证处依法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进行遗嘱公证的方式: 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遗嘱公证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若该申请属于公证处管辖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公证处应当受理。 3.公证
公民是可以依法撤销遗嘱的。根据相关规定,遗嘱订立以后,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变更遗嘱的,必须在变更遗嘱后,对变更的遗嘱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