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担保贷款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未能订担保贷款合同导致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卖方应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方。
商品房贷款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之中,结合实物操作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贷款买房购房者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不低于20%首付款;2、具备按揭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向相关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后,先协商处理按揭房的产权归属问题。拿到房屋产权的一方可以适当补偿另一方的损失。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的归属并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没判决的,那么可判房屋归一方使用,等获得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应当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解除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
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对于解除房屋买卖给无责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办法: 1、协商解除,即约定解除。适用于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合同中约定了解除事由,并且解除事由已经成就的情况; 2、法定解除。适用于因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主要债务等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情况。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1、申请公证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2、提交材料后,公证机关要对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进行审核,还主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何后果”这个问题。想要判断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后果,需要判断解除合同的原因,因为具体情况不同就会有不同的后果。 一、如果是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同,那么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处理就可以了。 二、如果是买受人迟延交付房款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一方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无法办理按揭贷款可以解除房屋买卖。购房者应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开发商在接到退房通知15日内为购房者办理退房手续,同时需要将全部购房款退还给购房者并根据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原因确定违约方,由违约方根据约定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起草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应当写明买方、卖方的基本信息;该套房产的具体信息;双方自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子的退款时间;退款完成以后的一些违约责任等内容。
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解除后,定金如何处理,要看是因为哪一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