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特别程序种类包括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缺席审判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以及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等。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死刑复核程序包括死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
应将死刑复核程序修改为审判程序以实现死刑过程中的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机关应有的权威。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
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案件流程分为上报、处理、核准与不核准三部分。第一,上报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死刑是通过刑罚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是最严厉的刑种,在判决犯罪分子死刑时是非常严重的,在刑事诉讼法中,对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在普通程序外规定的特殊审核程序,叫作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只对死刑案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
死刑复核程序的启动既不需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者抗诉,也不需要当事人提起自诉或上诉,只要二审法院审理完毕或者一审后经过法定的上诉期或抗诉期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检察院没有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就应当自动将案件报送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应该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死刑复核程序只适用于死刑案件,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只能是高级人民法院,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
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没有规定,所以实践中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包括审判行为在内,一审、二审、再审,都设置有相应的期限。唯独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
一、死刑复核程序: 1、上报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复核审理。死刑立即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由三名审判员组成死刑复核合议庭。 3、复核后根据情况,作出是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复核中要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
死刑复核程序只适用于死刑案件,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只能是高级人民法院,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