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1
挪用公款罪的特点有: 1、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 2、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 3、挪用并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备归还,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 4、挪用公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是具有不同社会危害性的两种犯罪。这两种犯罪对犯罪客体,即公共财产权的侵犯程度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四种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在于: 1、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为个人使用。贪污罪的目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2、犯罪手段不同。贪污罪必须使用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方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如下: 1、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2、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 挪用公款罪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权,而挪用
1、主体的特定性。挪用公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2、挪用行为表现多样。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挪用”,要满足三个条件: (1)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 (2)行为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3)行为人挪用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特征有:客体特征是侵犯了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主体特征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客观特征是挪用国家特定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主
情节严重与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两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仅情节严重但未造成童大损害,或仅造成重大损失,但并非情节严重,都不能认定为犯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
中国刑法中有挪用特定款的罪名。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构成挪用特定款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有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又有财经管理制度。犯罪对象只限于用法定的七种用途的款物,即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财经管理制度,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犯罪主体
有挪用特定款物罪。法律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或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同时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权,而挪用资金罪则仅仅侵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