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二、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四、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
继承权丧失是指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 继承权丧失的特点: 第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第二、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第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的条件。 第四、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
第一类是继承人出于争夺遗产为目的而进行的杀害行为,主观恶意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属于永久丧失继承权。 第二类则是继承人通过不正当的行为违背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影响遗嘱的真实性以便获得更多的遗产利益,有可能也丧失遗产继承权。但确有悔改表现,被
丧失继承权的原因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
以下原因可以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的区别是: 一、放弃继承权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 二、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
遗产继承权利丧失后,当事人有以下情形的,如果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可以恢复继承权: 1、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 2、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 3、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
被继承人的债权也属于其合法财产,应当作为遗产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第血亲代为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在遗嘱中确定的继承人,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死亡的,遗嘱中确定的由其继承的那部分遗产将按法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对遗产有继承权,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果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约定将遗产分给兄弟姐妹的,兄弟姐妹就有权利继承遗产。在法定继承中,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兄弟姐妹可以继承遗产。
继承权作为一种人身性权利,是不可以赠送的。遗产继承权属于一种期得权利。因为是期得权利,所以,继承权在期得的条件还没有实现时,且没有实现其权益前,不能把此项权利给转让出去,除非放弃该权利,其对所拥有的受益权没有处分的权利。可以放弃继承权,让别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应当丧失继承权,但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视情况而定。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情形的,丧失继承权。但是,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情形,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