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订立房屋拆迁协议应当注意的是: 1、拆迁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要真实准确; 2、拆迁房屋补偿方式和补偿时间内容要准确; 3、当事人之间关于拆迁行为中违约责任和救济方式要清晰明确。
拆迁预协议可以像拆迁协议那么写,协议中可以包含以下内容: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申请人遇到拆迁行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
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签订的合同无效; 二、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三、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四、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时效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
拆迁补偿协议丢失可以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材料申请补发,登报公示遗失信息后携带申请证明书、登报声明和具结书到当地的拆迁部门补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订立拆迁协议应该注意该拆迁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注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名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及其他法定资质证书;注意拆迁整体方案;注意征收补偿标准;注意征收补偿方式;注意协调异议
一、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等。
关于拆迁补偿协议纠纷,主要处理如下: 1、关于拆迁补偿协议履行纠纷。 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的,应判令拆迁人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履行给付补偿或安
房屋赔偿协议书应该包括甲方、乙方、对于房屋损坏的问题、甲方向乙方的赔偿数额。要写明甲方在履行了赔偿的义务之后,乙方要保证对该事不再以任何的形式及任何的理由向甲方提出其它的任何赔偿费用的要求。甲方在履行了赔偿的义务之后,对此事的处理将终结。甲
不合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签订才能法律效力的,拆迁公司不是拆迁的主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