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法定期限一般是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法院对于起诉不一定要受理。如果起诉不符合相关条件,法院则可以不受理,并将不受理的原因告诉起诉人;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则必须受理,且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人民法院对于起诉的案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的,必须受理。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其他不符合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是的,法院依据起诉书来受理案件,民事案件由原告申请法院判决,刑事案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如果没有起诉方,则法院不能主动审理案件。
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
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对接收的案卷材料审查后,认为具备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并立即将案卷材料和案件受理登记表移送办案部门办理。 认为案卷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及时要求移送案件的单位补送相关材料。对于移送起诉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逃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存在较大争议的时候会采取听证方式审查听取相关人和机关的意见,人民法院要在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对符合法律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作出执行裁定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
自己去法院申请起诉他人的,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起诉的规定包括: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
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的处理:维持原判、直接改判、发回重审。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法院受理的案件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或者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如果是合议庭,组成的合议庭人数必须是单数,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