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7
可以。 1、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2、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3、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 4、同时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媳妇不养婆婆不违法。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但是这里的子女不包括因姻亲成为的子女即不包括女婿、儿媳,所以儿媳可以不养婆婆。
媳妇不赡养公婆不是犯法行为,赡养义务来源于抚养义务,法律只规定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与赡养义务,媳妇与公婆的关系并不是我国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因此不赡养公婆并不触犯法律。
养父母与养子女没有解除收养关系而结婚,他们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在收养关系依法解除后,如果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还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养父母和养子女结婚,是属于无效婚姻。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是属于法律上的拟制血亲,是属于直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即使两人结婚了,也是属于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可以向人民人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在查明情况后,应当宣告其婚姻
离婚后女方当然不需要赡养男方的父母。即使是不离婚的情况下,女方对于男方的父母也没有赡养的义务,只有子女才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义务; 女方仅需要协助丈夫履行赡养义务即可,不需要单独对公婆尽赡养义务。既然夫妻已经离婚了,则女方就连协助赡养的义务也
可以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后到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协议离婚。如无法协商或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典》规定再婚夫妻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因其只有协助对方赡养老人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分割遗产时可以少分。
儿媳不赡养公婆是不犯法的。 儿媳对公婆是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但是需要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法律鼓励儿媳赡养公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定有赡养义务的主体是:有抚养能力的成年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
儿媳没有赡养婆婆公公的义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而且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承担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没有。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儿媳作为子女,有赡养自己父母的法定义务;同时,法律鼓励儿媳赡养公婆,即如果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享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地位,且可以多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