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
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取保候审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监视居住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又称刑事拘留。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
行政机关申请对行政强制措施执行的,法院应该在一定的期限内裁定,如果法院没有裁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依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 (一)明显缺乏事实
看守所是不能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未采取强制措施能直接提捕。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以判处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足以防止下列社会危险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犯罪的; 2、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通供应
不批准逮捕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抢劫案件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嫌疑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果强制措施期限届满后,仍然要侦查的,侦查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不是,暂扣许可证是行政处罚措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
行政强制措施是不可以委托执行的。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给其他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只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该权力。
刑事强制措施中被处以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强制措施可抵刑期。管制的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