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检察院批捕后证据不足且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一般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或变更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从逮捕开始计算2个月是侦查羁押期限,案情复杂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者流窜作案等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还有因为特殊原因的,
从逮捕之日起两个月是羁押调查的期限。案情复杂,经高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对重大犯罪集团案件和异地犯罪等重大复杂案件,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省检察院进行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另外,对
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证据不足可以放人,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证据不足不予批捕后转取保候审期限:取保候审最长时间是12个月,取保候审期间可能会解除取保候审,被法院判实刑。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
被批捕后证据不足的处理办法: 1、自诉人应及时向检察院或法院了解情况,对相关证据予以补充; 2、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二次补充侦查后如果仍认为证据不足无法起诉的,应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3、法院经审查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应
在批捕后公安局补充侦查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批捕后一直证据不足检察院会作出以下处理: 1、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2、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犯罪嫌疑人已
证据不足批捕了不合法,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不予批捕的。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嫌疑人批捕不符合刑事诉讼程序。
侦查阶段证据不足的办法: 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