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假释考验期发现漏罪处理:应当撤销假释,对漏罪进行依法判决,然后按照“先加后减”的原则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这样处理:首先,应当撤销假释。其次,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假释考验期发现漏罪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2、在假释考验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被假释的,在假释考验期内应遵守相关规定,如果实施新的犯罪的,相关机关应撤销其假释,并对新犯的罪依法作出判决,把前罪尚未执行的刑罚和新罪所判刑罚,按照“先减后并”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即使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
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需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假释考验期满后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是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其假释考验期届满的计算方式为: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 2、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可撤销假释的情形出现,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