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侦查阶段律师是不可以会见的,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但是还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具体情况如下: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所以只要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公函;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6、律师执业证。 凭上述材料办理会见通知,将会
聘请律师;申请解除强制措施、变更强制措施;对鉴定结论的知情权、申请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权;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享有拒绝回答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享有控告权。
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依法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2、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
侦查阶段家属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或逮捕期间,只可以辩护律师本人会见,律师不可以在会见时带上犯罪嫌疑人的亲属进行探视的。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依法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死亡的,如果仍处于立案阶段,应当依法撤销案件;如果已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应当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另外,如果被告人在案件审理阶段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是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依法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是在立案侦查过程当中,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情况,那么案件将会视为自动终止以及撤销;如果案件已经移送被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就可以不起诉;如果存在起诉情况的那么法院将会作出不起诉
在侦查阶段是可以会见律师的。 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阶段律师介入案件后,可以履行四次会见工作。 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律师在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后,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另外,并不是每个刑事案件都需要在阶段都要会见四次,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灵活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