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三
只有具体的行政强制措施才具有可诉性,如果是抽象的的行政行为是不能诉讼,具体行政行为就是说行政处罚具体到了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时,这些行政强制措施才能进行诉讼。
行政强制措施有以下这些: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
法律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对于行政强制措施,我国《行政强制法》中关于其的特殊规定包括: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的区别主要有:1、行为对象不同。刑事强制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其适用对象只能是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有重大犯罪嫌疑有可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2、内容不同。
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向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出示相关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有关权利,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签字;以及依法正式地实施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包括两类: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如人身管束、收容审査; (2)对财产的限制,如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