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强制拆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指对于当事人人身自由或财产所实行的暂时性限制或控制。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
首先,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其次,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最后,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
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或财产权利进行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则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一、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手段,往往属于为迅速查处违法行为而作出的临时性处置。而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之后,为执行该行政决定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第二、行政强制措施都是暂时性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不是,而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强制拆除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
强制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的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存款、汇款等。而强制传唤是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的一种手段。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实施前先向负责人报告并获其批准;然后出示相关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其有关事项;再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字;最后就开始实施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的,所可以使用的行政强制措施种类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申领配额招标货物出口许可证证明书》等。
行政强制措施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行政强制措施不能委托。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