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若被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立即解除;否则一般在具有期限届满等情形时解除。如果符合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行政强制措施所控制的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等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解除。
暂扣许可证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
行政强制措施需要做现场笔录。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
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可以起诉。《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措施是可以复议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知道该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公安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人身的强制,指公安、海关、国家安全医疗卫生等行政机关在紧急状态下,对公民的人身自由依法加以限制的行政行为,主要有:强制、约束、收容、劳动教养、强制遣送、妇女教养和强制戒毒、强制隔离和强制治疗,扣留、
责令限期整改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排除妨碍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复议。行政强制措施在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范围之内,因此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复议申请。
责令限期拆除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传唤不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因办理行政案件需要,对违法行为人采取的口头或用传唤证传唤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但是采取的强制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