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立案侦查不是一定会定罪,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是先立案后调查。如果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的,达到法定的立案条件的,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诉案件立案侦查。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需要公安机关立案。
刑事案件由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
公安经侦立案侦查到提起公诉需要的时间法律没有规定,根据每个案件的情况不退,需要的时间也是不同的。一般案件从侦查到提起公诉的期限为4个半月。特殊案件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批准按规定延长。
属于刑侦,我国刑法对经侦类犯罪集中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经济类犯罪主要特征有:发生在经济领域,违反国家经济
虚假诉讼如果构成犯罪的,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逮捕后侦查的时间最长为三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下列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的程序为:接受案件,进行审查,再由本侦查部门进行初查,如果不属于检察院侦查范围的,移送到有关机关。如果有犯罪事实,需要制作《立案报告书》。再进行详细侦查,可以采取拘留、取保候审、逮捕等强制措施,最后查明犯罪事实的,侦查终
侦察结束后,审判起诉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
对立案后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期限没有具体的规定。嫌疑人被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如果是在特殊的情况下,经过法律的批准,可以延长一至五个月。立案侦查,必须是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案件应当而且只能针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行为,就不能
公安机关立案后对于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为十四日。在特殊情况下,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但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