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犯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寻衅滋事罪的特征包括:首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其次,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应为直接故意;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是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也有一种情况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肆意挑衅,起哄捣乱,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但是这一概念将寻衅滋事罪局限在公共场所是不正确的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中规定的寻衅滋事罪一般有四种表现形式: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寻衅滋事定罪标准为: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存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之一即可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第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第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第四,在公
寻衅滋事的定罪标准为:对于破坏社会秩序并且有以下行为:随意殴打他人并且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或者恐吓他人,并情节恶劣的;任意毁损或强拿硬要、占有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将处于五年以下的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