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遗嘱不可以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
看情况,一般情况下遗嘱是否可以剥夺继承权,但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要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即使遗嘱没有给法定继承人留下遗产,仍然是有效的遗嘱,即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但同时规
遗嘱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以及胎儿的遗产份额。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或者是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遗嘱继承公证这样办理: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原件;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6、公
遗嘱的含义:公民依法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遗嘱继承公证的含义: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
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的概念有,遗嘱公证,指的是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继承公证,指的是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
遗嘱继承公证手续如下:继承人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人员认为继承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公证员对公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形有: 1、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且未有悔过表现,被继承人也未表示谅解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4、其他情形。
公证不是遗嘱生效、成立的要件,遗嘱没有公证也可以办理遗嘱继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9条、第21条规定可知:公证遗嘱仅为遗嘱形式之一,如果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即使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但是,遗嘱合法有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第一、遗嘱
法定继承人能够被遗嘱剥夺继承权。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为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几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和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由此可见,立遗嘱人可以依法自由处分财产,从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是能够被依法订立的遗嘱所剥夺的。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