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要在买卖合同中确定履行地,在起诉时能够依照合同履行地选择管辖的法院,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须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 二、在合同须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交货地点”,并且写明具体的地址。如果写得不明,法院就可能不予确认。 三、建议在确定履行地时
因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合同履行地是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
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可以在条款中直接说明如果发生纠纷,应该去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这样就可以确定管辖法院时合同履行地。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
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确定合同履行地管辖法院的方式是约定优先,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法律其他规定等。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管辖地的,按合同约定的管辖地管辖;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在不违背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
当事人若与他人因劳务合同产生纠纷,则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一般是具有管辖权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地管辖权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纠纷争议的标的确定; 3、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管辖权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