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大致流程: 1、犯罪嫌疑人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 2、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取保候审决定。
没有取保候审的监护人,只有取保候审保证人。保证人的责任有: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发现被保证人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期间,保证人不愿继续履行保证义务或者丧失履行保证义务能力的,可以进行变更。
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一般需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以及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的条件。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被判刑,不取决于取保候审的实施状况。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强制措施,其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
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工作可以写申请。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取保候审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一般情况下,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适当的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检察院应当在上述期限内作出是否起诉、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取保候审的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一个月,具体而言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取保候审的审查期限,必须按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