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3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申请复议,但可以申请书面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对其有异议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审查方式如下: 1、从程序上审查判断; 2、从实体上审查判断。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主动申请。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应这样审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主要是从程序上审查判断以及从实体上审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当事人需要向交管部门写申请书,然后公安机关会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的,在检验、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身份信息。 2、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3、申请事项。 4、陈诉事实与理由。 5、事故认定书证据不足,不能正确反映事故的成因和案件的事实
当事人要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需要向交管部门写申请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然可以。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应需要采取书面形式递交申请。 根据规定,当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的流程: 1、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自收到事故认定书或者相关证明之日起三日内提起书面复核申请; 2、交管部门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交管部门; 3、上一级交管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