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借条和欠条,二者均具有法律效力,其有效的法律要件是: 1、双方当事人主体适格,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不存在虚假意思表示; 3、借条、欠条内容合法,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 借条主要
假如当事人在出具欠条时,把欠条误写为借条,但内容上还是欠条,那实际上影响不大。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的方式纠正借条,共同协商将名称改为借条;如果内容上有歧义的话,双反纠纷,当事人需要与对方说明具体内容。比如借据上没有写还款期限,债权人要注
私人签订的借条受法律保护,私人签订的借条只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就是合法有效的,签订借条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借条的行为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行为及借条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等。
如果能证明确实是身份证上的人所写的,即使欠条上的名字不对,也可以起诉并胜诉。二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
借条的担保人分两张借条签名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借条载明的借款真实合法,担保人自愿对借款承担保证责任的,借条就是有效的。担保人签具的合法有效借条,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规定借条和欠条本身没有有效期的限制,但是借款关系存在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借条和欠条本身都没有时效限制,但是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借条与欠条之间的区别有: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 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
借条要具有法律效力,首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意思表示真实;再次,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在签订借条时要注意以下内容: (1)写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证全名、身份证号码或工商登记名称,不要写简称或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
欠条的有效期,是诉讼时效的有效期。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有: 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不同。
借条与欠条的有效期有下列区别:如果借条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如果欠条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如果都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则均从还款期限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一般都是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