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离婚时,房产分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婚前订立书面协议。如果夫妻在结婚登记前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房子归某一方所有,或者约定了各自所有的份额的,在离婚时应当依照婚前协议对房产进行分割; 2、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登记前已经
房产继承时,首先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或者是否与他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分割房产。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应按法定继承方式分割房产,原则上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
首先,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大于遗嘱,而遗嘱的效力又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生前如果留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在其去世后,应当最先按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进行继承。如果遗赠人继承完后,还有财产没有被继承的,则按照遗嘱内容进行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首先需要看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属于一方支付首付,但婚后共同还贷的,且房屋登记在首付一方名下,则该房产一般判归首付方所有。但是,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的部分,应当补偿给另一方。如果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需要注意,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并不意味着离婚的时候,过错一方就不能够分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是通过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同时过错的一方同意放弃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只要这一项放弃权利的行为,出自过错一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丈夫去世后,就意味着遗产继承程序的开始。但是,在正式继承遗产之前,首先要将丈夫与妻子的共同财产分割开来。先厘清丈夫的个人财产部分,然后才能正式开展遗产的继承手续。具体来说,根据继承法律的相关制度规定,如果丈夫在生前与他人订立了遗赠扶养协议的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参与分割。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具体可以参考下面规则进行: 第一,由夫妻双方协商财产分割方案,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与财产权利; 第二,如果双方产生争议,无法协商一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离婚时夫妻共同共有的家庭财产具体如何分配,可以遵循下面的规则: 首先,协商优先。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达成统一的分割方案,就分割比例、分割方式等事项协商一致; 其次,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
再婚父母双方子女的继承权根据具体情形而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此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是夫妻另一方与其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子女。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之间形成
婚前财产,只要自愿,当然能够加上配偶的名字。加上配偶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能够产生相应的效力,具体就是指发生了赠与财产的效力。首先,一方婚前财产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除非出现赠与财产的行为,一方婚前财产都只能属于
夫妻一方死亡的,那么房产应该按照如下方式办理继承。首先看是否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那么就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来办理继承。如果不存在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的,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
内地居民想要继承在香港的遗产的,可以委托香港的律师来办理,申请人要提交相应的资料,根据香港法律来执行。 办理继承香港亲属遗产的流程包括: 1、让申请人或委托办理人核算死者的遗产,并会同遗产税署人员清点死者的保管箱财物,开列清点清单,对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