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6
当事人二人被他人殴打,构成轻微伤的,一般是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明确何谓“寻衅滋事”,是准确认定本罪的共性问题、基础性问题。该款规定的是“无事生非型”寻衅滋事。对此类行为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爆炸罪与以爆炸方法实施的犯罪行为,比较于故意杀人罪,其使用的手段和危害后果都有相同之处,但两者的区别主要是: (一)犯罪客体不同爆炸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
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是: 1、过失犯罪属于行为人应当预见自身行为所导致的危害后果,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造成危害的发生。而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危害的发生,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 2、故意犯罪属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范
以下行为会造成寻衅滋事罪: 1、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等。
寻衅滋事罪不逮捕的情形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秩序; 二、客观要件规定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 3、强迫或任意损坏或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强迫或任意损
寻衅滋事罪不逮捕的情形,具体如下: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根据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未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追究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包括: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 4、客观方面是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都有: 1、随意殴打他人或者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2、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3、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