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0%,个人缴费比例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不缴费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不缴费。
门诊报销:目前,湖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中并未涉及到门诊医疗报销比例,但2016年,其门诊医疗报销比例为50%。住院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设置住院起付标准,住院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200元;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500
社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超过起付标准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报销九成;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到1万元的部分可补偿85%;超过1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补偿九成; 3、三级医院,超过起付标准到五千元
乙类要自付一部分,报销一部分,具体的报销比例根据各地政策和具体药品而有所不同。医保目录是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筛选的,甲乙类是按照疗效价格比确定的。乙类基本有自付比例,同一种药在不同的省市自付的比例不同。
1.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2.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
报销比例:在门诊发生的“特殊病种”费用视同住院按住院比例报销并且可以与普通住院的费用累积起付线。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360天内只收一次起付线1300元(此处为北京标准),包括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线,最高报销上限是3
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其数额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扣除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后,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按比例支付: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保险报销没有比例,一旦工伤申请认定通过那么就要全额报销。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
职工保险生育险的报销比例如下: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
职工保险生育险的报销比例如下: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
湖南省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三百八十元,城镇居民个人缴费达到人均不低于一百二十元,新农合个人缴费达到人均一百二十元左右。此外,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