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对于民间借贷,只要当事人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合法,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因此,借贷的当事人约定利率时应当注意法律的规定范围。
借贷双方在借贷合同中对利率的约定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规定,属于高利贷行为。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指的是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在这之前的利率以原告起诉时
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算高利贷。对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对当事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并且逾期还款的利息也不能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高利贷的利息可以认为是年利率36%,在法律中低于年利率24%的利息,如果存在纠纷诉讼至法院的,法院是支持此利息的。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法院将不会支持,双方的约定无效。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既约定了逾期的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的,可以双方协商按照哪一
高利贷的利息都是高于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4倍,因此高利贷的利息计算都是从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来算的,具体的由当事人约定。 放高利贷严重的可能会涉及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
行为人进行非法的集资诈骗的,不扣除利息,本金和利息均应当计入诈骗数额。行为人犯此罪的,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可以追回,但必须有相关证据,例如借款合同或借条,能够明确本金是多少、利息是多少、已还多少就行,若证据不足,可以考虑录音或短信取证。原则上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
加倍支付迟延给付利息是合理的。具体的计算公式为: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最高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