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合理约定借款利息的规定是:约定的借款利息在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内的,是合理的。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该范围的,属于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未超过的,则属于合理的利息范围。
已签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付款日期,买方违约的,卖方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该合同,构成根本违约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由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赔偿金。
已签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付款日期,买方违约的,则买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是下列方式中的任意一种: 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二、采取补救措
合同无效合同条款违约条款无效。无效合同中关于违约的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方可适用该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合同无效后约定无效,不存在违约的情形,自然不可适用。
借款合同中本应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
借款合同中本应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合同中本应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案件中当事人可以约定借款利息,只要约定借款利率不高于年利率24%,是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 在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当事人法律意识淡溥,私人借款及利息的纠纷比较多,例如: (一)当事人口头约定借款及利息
借款期限应当是由借款人与出借人协商约定,如果借款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则借款人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两者的主体要求不同。借款合同的贷款方只能是国家专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信用合作社,借款方只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而借贷合同中的出借方和借用方,都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
贷款合同和借款借据不一样。贷款合同是指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由借款人到期返还本金并支付贷款利息的协议。而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
贷款合同和借款合同不一样。借款合同的贷款方只能是国家专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信用合作社,借款方只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比较单一,只能是货币借贷合同的标的物则包括货币和其他“种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