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中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以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各机关分工合作的法律解释制度的基本含义是,在法律解释权限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解释权,其目的和任务是解释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和法律制定后出现的新
修改宪法的权利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宪法解释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离开了宪法和法律的监督就失去了法律依据。
修改宪法的权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来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