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9
行政拘留是可以申请暂缓执行的,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即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并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且公安机关认为其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等。
暂缓行政拘留是指被拘留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暂缓执行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结果了,才
对行政拘留不服,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才暂缓执行。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行政拘留后可以不拘留不算暂缓执行,只有在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消了或者是被宣告无效的情形下,才不会被拘留。若是暂缓执行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当事人若符合条件,则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是有效的。如果被处罚人符合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并且依法向公安机关提交保证金或提出担保人的,该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可以暂缓执行。
一般都要拘留的,但是最终是否拘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消了,则不会拘留。如果暂缓执行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当事人通过复议或提起诉讼而撤销,不继续执行;如果行政处罚决定被维持或者被处罚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则仍应执行。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还可以再执行。行政复议期间具体的行政行为是不停止执行的。但是有以下4种情况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
当事人可以对行政拘留申请暂缓执行。而申请条件是被处罚人不服拘留处罚决定,打算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并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或提出担保人。
行政拘留申请暂缓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理论上是收到行政拘留决定以后的六十日之内。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是有效的。如果被处罚人符合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并且依法向公安机关提交保证金或提出担保人的,该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可以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