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裁定,都叫执行裁定书。如裁定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驳回案外人对执行提出的异议等等。其中,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可以视为结案。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的要件应当包括: 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
指的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而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或者是驳回起诉。行政裁定主要用于解决程序问题,以驳回起诉、准许或不准许撤诉以及其他由裁定解决的事项。裁定书一般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永久有效,但是执行期限是两年
收到执行裁定书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裁定书中的义务,超过了期限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届时当事人名下财产将会冻结,当事人觉得有异议的,当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异议。
执行裁定书确有错误的,可以再通过裁定的形式予以撤销,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对人民作出的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上诉,也可以通过再审这个方式来撤销原判决书。
(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三)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后,如发现被执行
申请执行和申请强制执行没有任何区别,两者意思一样,表述不同而已。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
执行案件可以驳回申请执行裁定书。撤销判决是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部分或者全部否定,适用条件为: (1)主要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职权; (5)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备上述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