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7
毒品犯罪是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管理秩序,也严重损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维护好社会秩序以及人们的生命安全,刑法有专门的条文对毒品犯罪作了相关规定。对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没有作出“数额”和“情节严重”的具体规定,也就是说,原则上
贩卖毒品立案标准的规定如下: 1、刑法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这体现了严厉的刑法打击的态势; 2、本罪的主观罪责是故意犯罪,但是只要有概括性故意就可以了,不需要有特别明确的故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根据其所涉及的毒品数量多少,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第2款规定情形的,
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有以下三点: 1、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
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行为犯,实施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即构成犯罪; 2、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生产
在明知是毒品仍非法持有,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鸦片数量达200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甲基苯丙胺数量达10克以上的; 2、涉嫌持有吗啡的数量达20克以上; 3、杜冷丁重量达50克以上; 4、盐酸二氢埃托啡重量达2毫克以上;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是刑法中,建立的一项为制造或者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提供一定的帮助行为,以便犯罪分子更好的逃避有关法律的制裁的罪名。主要是指行为人在明知对象是毒品、或是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仍为犯罪分子提供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本罪在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运输毒品,并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运输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
行为人违反了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或腐蚀性物品的相关管理规定,在生产、运输、储存、以及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有关刑事责任: 1、造成1人以上出现死亡,或3人以上出现重伤的; 2、直接导致经济损
首先,经济类犯罪有很多,有几十种,分别有着不同的立案标准。例如有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其次,有的犯罪是行为犯,只要事实该行为就成立犯罪,并不需要以达到某些金额准作为判定是否成立犯的标
运输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是依据行为人运输毒品的数量以及犯罪情节严重程度来决定。具体而言,《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对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的定罪量刑做出了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的内容,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行为人实施了运输毒品的犯罪行为,无论运输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包庇罪所侵害的客体一般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2、客观要件,包庇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有:实施窝藏或者包庇犯罪人的行为,该行为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使司法机关无法
窝藏罪是明知是罪犯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窝藏罪主要表现为实施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藏匿,以逃避制裁的行为。所谓“提供隐藏处所、财物”,是指把犯罪的人藏匿于一定的处所或为犯罪的人提供金钱和物质。所谓“帮助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