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退回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可能还会联系报案人。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由于证据不足,所以公安机关需要依法再收集相关罪证,可能会联系报案人来获取相关的证据。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刑事诉讼程序中很常见的情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
刑事案件中,一般不是法院退卷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院负责审判工作,如果案件证据不足的话,应当是由检察院提出补充侦查。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退回补充侦查的手续,主要是由人民检察院作出补充侦查的决定书,并由公安机关在收到决定书以后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如果补充侦查完毕的,将收集到的证据依法提交给人民检察院。
法院退回补充侦查一般是不合法的,因为退回补充侦查一般是检察院的权力,法院的权力一般为补充移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对于二次补
补充侦查,在提起公诉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了罪行或同案人,需要补充进行有关专门调查等工作的一项诉讼活动补充侦查的目的在于查清有关事实和证据
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形: 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并且每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 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次数最多为两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提纲,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被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并不一定是好事也并不一定是坏事。主要看检察院想补充什么证据,如果是定罪证据不足,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可能是件好事,如果是量刑证据不足,那就不一定是好事了,也许补充侦查完毕,证据更加充足,量刑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