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5
不能代位继承的情形有: 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 2.遗嘱继承也不适用代位继承; 3.因谋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原因被剥夺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也不适宜代位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如下人员具有代位继承权: 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等。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为了争夺遗产而故意杀害其他的继承人;继承人拒不履行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的扶养义务,或者其以各种手段对被继承人进行肉体摧残、精神折磨;继承人具有伪造、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下: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论是既遂还是杀人动机,都失去了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
继承人在以下情形下会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继承人有以下行为的,会依法丧失继承遗产的权利: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第五百三十六条规定,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 1、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 2、债权人享有到期债权; 3、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 4、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受到影响。
代位继承权有顺序,代位继承人一般是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通俗来说就是孙子或者孙女代位继承爷爷的奶奶的遗产,或者侄子侄女继承叔叔伯伯的财产。而不是由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
第二顺位继承人能继承的情形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或有遗嘱指定继承的;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
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如下几种,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了争夺被继承人的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还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比较严重的,也会丧失继承权。伪造、篡改或者销毁被继承人订立的遗嘱的,情节比较严重的,也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根据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几种情形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4、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 5、变更或者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