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医疗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最显著区别在赔偿项目、赔偿系数和赔偿数额上的不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比医疗损害赔偿在赔偿项目、赔偿系数和赔偿数额都要多。其次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则可能需要司法鉴定
两者的相同之处为:都有错误的医疗行为,都对患者造成损害,错误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必然因果关系,以及加害人主观有过错。两者的不同点为:加害人不同。因为,医疗事故的加害人只能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而医疗损害可以是任何医疗单位或者
医疗事故鉴定后能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赔偿权利人有权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当事人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医疗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有以下不同: 1、适用法律不同,医疗损害赔偿适用《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应当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赔偿项目不同,医疗事故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
医疗损害赔偿和标准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准,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计算标准在该条例第50条。具体而言,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医疗费按实际开支计算;而患者有固定收入的,以误工时长进行计算。陪护费以上一年度职工
许多患者认为只要和医疗机构发生了医疗纠纷,就主张医疗事故,这个观点是不对的。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8条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就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不再需要必须构成医疗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但医疗事故赔偿范围不含死亡赔偿金,且其他项目也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差异较大。 如果主张民事赔偿,
医疗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若是医疗损害造成患者残疾或者死亡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等。
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