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责任财产的行为对债权造成损害时,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 一、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二、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三、须有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为以下几种情况: 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务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3、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4、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以有效保护自己债权的安全,但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我国法律对债权人使用撤销权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
不发生撤销权的债权有: 1、租赁权。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依法享有对租赁物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权利受到第三人妨害时,可以请求排除妨碍; 2、附停止条件的债权。
债权债务撤销权的相关规定: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有关债权债务撤销权的规定: 第七十三条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债权债务撤销权的有关规定如下: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债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
债权人撤销权的相关规定如下:若债务人有放弃其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无偿处分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债务人的上述行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债权债务关系必须真实存在; 2、债务人存在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收购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3、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相关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免费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