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在我国刑事案件中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包括: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刑诉中指定辩护的条款的规定是: 1、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被告人是可以拒绝指定辩护的。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依法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或者也可以由法院依法再次为其指定辩护人。
以下情形法院应当指定辩护: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
1、被告人可以拒绝法院的指定辩护。 2、对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由人民法院为他指定辩护律师的,如果被告人坚决拒绝人民法院为他指定的辩护律师为他辩护,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并应当记录在案。 3、重新开庭后,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
被告人可以拒绝指定辩护。被告人有正当理由拒绝人民法院为他指定的辩护律师为自己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拒绝之后被告人应当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或者由法院重新指定其他辩护人。
1、具有盲、聋、哑等生理缺陷的被告人,不需要盲、聋、哑同时具备,只要具备其中一项即可,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未成年被告人。就是按公历计算,年龄未满18周岁,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
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这种辩护是无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不属于法定指定辩护情形有: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它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
基层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形有: 1、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法院会指定辩护人的被告人有: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对指定辩护可能的理解: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